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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度规划课题招标公告

2018-04-10 12:00:00

  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

  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

  东盟国家法律研究基地

  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2018年年度规划课题招标公告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因中国与东盟山水相邻的地理优势,双方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和拓展,在国际事务中更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基于中国和东盟十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多样性及差异性,“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推进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为全力护航“一带一路”的发展,加强中国与东盟十国全方位综合研究,不断推出国内及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高质量研究成果,特别是中国东盟区域法治合作战略研究成果至关重要。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基地、东盟国家法律研究基地,及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及西南政法大学东盟研究中心(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现面向海内外专家学者公开发布2018年年度规划课题招标公告,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18年度拟资助课题项目共计(10)项。资助经费为每项1.5万元,费用的30%为资料费用,70%为出访东盟国家调研费用。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重大选题,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经专家评估合格后予以持续资助。

   

  二、投标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公认的学术成就,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2、申请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订和实施,保证研究经费的规范使用和研究成果的质量。

  3、项目负责人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三、课题选题要求

  项目研究主题可自设,但应紧紧围绕:(一)中国与东盟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方位综合问题进行研究;(二) “一带一路”倡议下东盟十国法治建设;中国东盟法律合作及改革;中国与东盟实体或程序法(优先考虑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矿产资源法)比较研究问题;(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或亚太经济一体化问题进行开展。

   

  四、招标评定程序

  2017年6 月中旬,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及西南政法大学东盟研究中心组织专家成立课题评审组,对课题投标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中标课题组。确定各课题的中标课题组后,将在相关网页公布中标结果,并以信函方式通知中标课题组。

   

  五、课题期限

  课题自正式立项起,期限为一年整。

   

  六、课题结项

  1、课题组应在课题截止日期前向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或西南政法大学东盟研究中心秘书处提供不少于10万字课题专题报告。申报经出版评审后,统筹列入中心出版计划(厦门大学出版社)。

  2、对于申报西南政法大学东盟研究中心课题,课题组也可以以西南政法大学东盟研究中心为第一单位发表1篇校定c刊论文或2篇校定d1刊论文作为结项依据,并将期刊录用证明或期刊论文复印件提交秘书处审核存档,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

   

  凡有意申报课题的专家学者,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向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秘书处邮递书面或邮箱电子档申请,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alcemail@sina.com。书面材料请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西正街国际交流中心c座20楼,邮编:401120。联系电话:023-67258579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

  西南政法大学东盟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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