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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昆明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在昆明中院成立

2017-06-11 11:09:00

 
    69日下午,“昆明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第一次学术报告活动在昆明中院新闻发布厅举行。
  昆明中院党组书记董国权院长在致辞中介绍了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的目的、“研究中心”的方向定位、工作内容以及人员组成。
合作共建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及昆明市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司法实务方面的优势和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在东南亚法律研究、数据库资源以及东盟国家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的优势,昆明中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昆明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
  通过合作共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 “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的发展战略,服务和融入云南省及昆明市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司法协助与交流,为维护地区和谐稳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努力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并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借鉴参考。
 
“研究中心”的方向定位
一是开展对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司法制度和法治文化传统的研究;
二是开展对南亚东南亚国家法院的运行模式、法院制度、法院日常管理体制、法院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研究;
三是探索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开展司法协助的新机制。
 
“研究中心”的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科研项目及课题研究。通过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及课题等形式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形成研究成果,为上级法院及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二是开展学术研讨。举办论坛或学术研讨活动,研讨交流前沿理论,总结实务经验,指导审判实践,并将研讨活动的成果汇编成册,编辑出版。
  三是建立培训实践基地。配合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开展对东盟国家法官、司法人员的培训项目,建设东盟国家法官、司法人员实践基地,为参训人员提供实践学习机会,扩大昆明法院的国际影响力,宣传我国的法治政策。
  四是培养涉外司法人才。依托西南政法大学的教学科研优势,培养高学历法律人才。
五是开展合作交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开展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法院及省内外相关研究机构的对接合作与交流。
六是建立法律及案例数据库。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涉及东盟国家的法律及案例数据库,为中国法院审理涉东盟国家案件提供法律适用及案例信息。
 
“研究中心”的人员组成
  聘请省高院张学群院长和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担任顾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昆明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昆明市法学会为顾问单位。同时,组建专家团队,聘请云南和重庆两地的大学院校专家学者、云南法院系统专家及云南和重庆两地的律师界专家共35人为研究员,为研究中心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云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和正兴(右)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张晓君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
  云南高院和正兴副院长讲话
  董国权院长与张晓君教授签订双方《合作框架协议》 
  向到场的专家团队研究员颁发聘书
  昆明中院获授“西南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标牌
  昆明中院获授“西南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标牌
  活动仪式上还宣读了昆明中院党组《关于成立昆明南亚东南亚司法研究中心的决定》以及“研究中心”专家团队研究员名单,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并向到场的专家团队研究员颁发了聘书。
  来自中新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云南政协报、民族时报、春城晚报、都市时报、云广新闻、云南电视台《云南新闻》、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云南网、掌上春城、昆明信息港的十余家媒体参加了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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